教学管理

岳阳现代服务职业学院学生岗位实习安全管理规定
  时间: 202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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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岗位实习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对学生岗位实习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教育先行、明确责任、实事求是、方便操作的原则,积极预防安全隐患,妥善处理安全事故。

第三条 学院相关部门、各二级学院、实习指导老师应加强学生岗位实习过程的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岗位实习的安全。

第二章 安全教育

第四条 要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将安全教育贯彻于实习的全过程,要做到岗位实习前有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实习过程中有注意事项提醒提示。

第五条 强化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教育,学生应服从于各用人单位的岗前培训,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法规,并在专人指导下学习并掌握有关的安全操作和技能。

第六条 在按岗位实习操作规程、岗位实习计划进行安全教育的基础上,还要结合每一个岗位实习岗位的特殊性,制定出相应的安全规定,并宣传到每位学生,提高学生的安全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生岗位实习教学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学院与各二级学院负责制。由教务处在院长和分管副院长领导下统一负责管理,各二级学院及相关教师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

第八条 教务处职责

1.研究制定学院实践教学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岗位实习实践教学环节计划审核。

3.成立学院学生岗位实习安全巡查组,代表学院负责岗位实习的安全巡查工作。

4.协助学生岗位实习教学过程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5.负责督查各二级学院学生岗位实习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

第九条 二级学院职责

1.各二级学院岗位实习安全管理实行一把手工程,成立学生岗位实习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本单位学生岗位实习安全工作,确保学生实习活动的安全、有序、规范。

2.负责学院有关安全规定的落实、本单位实习相关安全管理细则的制定、实习指导教师的安全管理培训及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3.负责与校外实习单位就学生安全实习工作进行协调、沟通。

4.负责检查本部门实习教学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

5.负责实习安全事故的调查、取证和一般性突发事故的处理。

第十条 校内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是岗位实习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学生实习期间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2.指导教师代表学院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指导教师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如遇违纪、安全事故等情况应及时处理,并及时向学院、二级学院领导报告,报告应包括:事故事件性质、发生原因分析、现场处置措施或方法、事故事件责任等。

3.指导教师安全工作要求

1)岗位实习指导教师必须接受安全管理培训,学习、理解和掌握安全管理、应急处理的基本方法、应变技能,才能指导学生的岗位实习教学。

2)学生校外实习出发前,应对学生进行实习安全编组,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男、女生混合编组,尽量避免女学生单独编组,同时加强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安全应变能力。

3)到达实习单位,组织实习学生了解实习单位所在地及食宿场所治安、风俗习惯等有关情况,并掌握当地司法或消防机关和医院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察看安全通道,并针对可能发生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

4)必须本着“预防为主,安全为首”的原则,加强指导、监督、检查学生岗位实习期间的日常安全工作。岗位实习期间,至少每周要与实习学生联系一次,强调安全问题。

第十一条 实习单位在提供对口的实习岗位,落实具体岗位实习任务的同时,应做好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校外指导教师有对实习学生岗位安全操作等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与义务。

第四章 实习学生安全规定

第十二条 学生安全纪律要求

1.自觉遵守实习单位操作规程和有关纪律及安全管理规定,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提高自我防护能力;积极主动接受安全教育,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校纪校规,认真接受老师及用人单位的教育和管理,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要有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学会自我保护、加强自我管理,不做违法违纪的事,确保岗位实习安全进行。

2.自觉遵守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在使用未操作过的设备前,应读懂其使用说明书,并有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在场,方能操作该设备。

3.校外集中岗位实习学生应由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带队,着装应符合安全要求,不宜在有安全隐患处活动,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严禁私自或单独进行活动,外出应报告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履行请假手续,并按规定时间返回。若未经允许擅自外出者后果自负,学院不承担责任。

4.外出实习期间,必须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及习惯,避免与当地群众或其他人员发生冲突,做到宽容与谦让;上下班及外出活动应结伴而行,不得单独在外留宿、闲逛;必须注意交通、财物、饮食卫生及人身安全,增强自我保护防范意识,随时注意身边的安全,并及时提醒其他同学注意安全。

5.不得参与传销等违法乱纪活动,严禁参与非法的娱乐活动或从事与岗位实习无关的危险性工作;严禁酗酒、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违规用电;严禁到无安全设施或者无专业救护人员的场所游泳等。

6.岗位实习学生必须每天到管理平台签到,每周与指导教师联系一次,汇报安全等情况,如发生重大事故,应及时向指导教师、二级学院报告。学生无故离岗,实习小组组长应及时向实习指导教师汇报情况。

7.凡违反岗位实习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和损失的,由学生本人负责,学院不承担责任。造成集体和国家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事故处理

第十三条 当发生与他人冲突事件时,现场所有人员均应主动出面制止和劝解,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实习单位有关负责人、实习小组组长等应尽快将情况反映给实习指导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应按有关规定对事件快速作出处理,并将情况反馈回二级学院。

第十四条 当发生学生人身伤害、突发疾病等情况时,首先应联系医疗机构进行紧急救治,并及时报告二级学院学生岗位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人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中断手里的一切事务赶赴事故现场,配合救援和处理善后事宜。

第十五条 当发生一般财产损害情况时,在场指导教师与学生应保护好现场,另外视情况报告学院及公安机关,请求调查处理。

第十六条 当生产和生活环境发生灾难性事件时,学生及现场人员应迅速撤离事件现场,并迅速通知指导教师和二级学院。同时视情节轻重,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必要救灾。

第十七条 当发生重大事故后,学生应第一时间向指导老师报告,指导老师立即向二级学院负责人和学院领导报告,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将事故发生过程以书面形式上报。

第十八条 因管理不善、工作不负责任、徇私舞弊、忽视安全生产等造成实习学生安全事故的,视情节严重,根据学院的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规定未涉及的安全管理工作内容,参照有管理部门和学院的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条 本暂行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岳阳现代服务职业学院
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管理办法

考试是验证教学方法、检测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为了进一步强化考试管理,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严肃考风考纪,提高考试质量,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考试成绩的可信度,在遵循《岳阳现代服务职业学院课程考核及成绩评定办法》的基础上,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考试内涵

考试包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每一门课程考试和考核”,既包括理论考试,也包括实践技能考核、作品考核等,既包括线下考试,也包括线上考试。

二、考试管理

1.命题:在学校没有确定专门的课程考试平台前,所有理论考试仍采用纸笔考试形式。笔试原则上实行教考分离,课程负责人将试题库、本学期知识点及评分标准交教务处,由学院统一抽题,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考试;学时学分相同的同一门课程必须采用同一套试卷。没有试题库、试卷库的课程每学期末应拟定两套试卷(即 AB 卷),同时制定评分标准,教研室主任审定后报二级学院(部),由二级学院(部)选取一套作为考试卷,另一套为补考卷。技能考核试题由课程负责人从各专业技能考核标准和题库中抽取考核试题。

2.制卷:各二级学院(部)制卷必须安排专人将样卷带到文印室,进行制卷后销毁样卷,在制卷地点对印制好的试卷进行分卷和分装,贴密封条并由考务干事签名后再进行运输和保存,其他人员不得接触试卷。

3.审核学生参考资格:考试前由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考试资格审查,提前一周将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及原因以书面形式递交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初审,二级学院院长审批后,报送教务处备案。学期内学生缺课累计达到或超过该门课程本学期授课学时的1/3,实习实训课程缺课累计达到或超过该门课程本学期课时1/3,缺交作业(实验报告)累计达到或超过应交次数的1/3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核,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记,并直接重修。

4.监考:各二级学院应遴选有教师资格证的老师监考,不得随意找人代监考。监考老师应佩戴证件,坚守岗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在考试开始前,认真核对学生的身份证和学生证,考试开始后当场拆封试卷,考试过程中加强巡视,严格监考,防止学生作弊,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考场上的异常情况,不得随意离开考场、接听电话或用手机做其他事情。考试结束,认真做好考场情况记录并签名。

5.巡考:所有笔试应安排在有监控的考场进行,各二级学院(部)应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巡考和全程监控检查,并认真做好巡考情况记录(附件1)和监控情况记录(附件2),按照“谁督查谁负责”的原则,巡考和监控人员对记录负责。

6.密封装订:考试结束后,试卷及备用卷应全部收回,试卷按教学班装订成册,由开课部门教务办公室负责密封考生信息。

7.阅卷:原则上考试试卷由教研室集体阅卷。

8.试卷归档:教师阅卷和登记成绩后,应及时将试卷交各二级学院(部)统一封存至学生毕业后两年。

三、成绩管理

1.成绩评定:教师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阅卷和评分,并在试卷上签上全名和日期以示负责。

2.成绩录入: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课程标准的规定对学生进行综合成绩的评定,填写成绩报表,进行试卷分析,在规定时间内将成绩录入管理系统。

3.成绩更正:已提交教务管理系统的课程成绩一般不得修改。经核查试卷,确系因教师漏判、错登、漏登而需更正成绩的,则须由开课院部填报《岳阳现代服务职业学院成绩更改报告单》,并同时具备任课教师、教研室主任、教学副院长、二级学院(部)院长(主任)签字并加盖院(部)公章,教务处方可据此进行成绩更改。成绩更正仅限学生前一学期的课程成绩,并在教务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以往各学期的课程成绩一律不得进行更正。

四、违规违纪认定

(一)教师方面的违规违纪

1.《岳阳现代服务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与考试考核相关的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一般教学事故:①监考迟到、早退、中途离堂、接打手机一次。②出错考题或考卷准备不足而导致学生不能正常答题,或违反考试及监考规则。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严重教学事故:①旷课(含监考)4学时以下。②漏收或漏阅试卷,漏登或错登学生成绩,且未及时改正;不按时上交成绩单与试卷。③对学生违反考试纪律行为视而不见,庇护说情。

3)每学期累计发生3次一般教学事故视为严重教学事故,发生3次严重教学事故视为重大教学事故。

2.教师在考试前将考试试题透漏给学生,导致考题泄露情况。

3.找学生批改试卷。

4.为代考机构提供试题答案。

5.除了在开考15分钟,考试结束前15分钟提醒学生考试时间外,监考过程中使用手机者。

6.不认真进行考试巡查或监控督查者。

7.因未带样卷印制试卷导致考题泄露。

8.印制试卷未全程监控,或不在制卷地点分装、密封试卷。

(二)学生违规违纪

1.夹带与考试相关资料进入考场者。

2.不带身份证、学生证进入考场者。

3.偷看他人答案者。

4.查看手机者。

5.请代考公司提供考试答案者。

五、违规违纪的处理

1.教师在命题、制卷、组考、评分等环节出现的违规行为,按照《岳阳现代服务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进行处理;若触犯国家法律者,依法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2.学生在考试各环节出现违规行为,按照《岳阳现代服务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二十六条进行处理;若触犯国家法律者,依法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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