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测评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验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是突出教学中心地位的主要动力。为加强我院教学质量管理,准确评价教师教学质量,增强广大教师的教学质量意识,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适应学院人事制度、教师职称评聘和分配制度改革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一、测评目的
(一)通过教学质量测评,对教师的教学质量及教学水平给予合理的阶段性评价,为教学管理部门及各教学单位制定有关规章制度提供客观依据。
(二)通过教学质量测评信息反馈,帮助教师正确认识自己的教学能力,了解自己的教学水平,发扬优点,克服缺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三)通过教学质量测评,产生正确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调动教师投入教学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师资队伍的群体优化,推动教学改革的深入开展。
(四)为教师评优、年度考核、晋级、晋职提供重要的客观依据。
二、测评原则
(一)导向性与激励性相结合的原则
教学质量测评必须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必须有利于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教学改革,有利于发挥教师的创造力,有利于发扬教学民主和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评教活动,提高教学质量。
(二)客观性与公正性相结合的原则
教学质量测评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复杂工作,必须做到客观真实、公正准确。
要结合学院教学工作的特点,科学地制定测评指标体系,实事求是地测评教师的教学质量,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现状。
(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教学活动是一个教与学的复杂过程,影响教学质量的因素很多,有些是定性指标,有些是定量指标。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以提高测评结果的可信度。
(四)以人为本与理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教学质量测评的对象是教师,测评人员的构成主体是学生,因此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与理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要高度关注教师的思想,充分尊重学生的意见,防止见物不见人;在执行过程中要做到刚性控制与适度柔性的统一,既不伤害教师感情,也不违背学生意愿,又不造成工作损失。
三、测评对象和内容
(一)测评对象
教学质量测评的对象为我院任课教师(包括兼职教师和代课教师)。
(二)测评内容
教学质量测评的内容主要包括教师职业道德、教学工作准备、教学过程组织、教学业务水平、教学效果等评价指标,包括学生测评、同行测评和教学督导测评。
四、测评方式
(一)学生测评(60%)
1.集中测评
教务处制定测评标准和相关测评表格,统一安排学生集中测评的时间,每学期进行一次,在课程结束后、考试前进行。各系院以班为单位先对学生进行测评动员,要求学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然后对本学期在本班任课的所有教师(含实践指导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测评,填写《岳阳现代服务职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测评表(学生用)》,但实际测评学生人数不得少于班级总人数的70%,否则测评结果无效。测评结束后,各班将测评表及时交二级学院部统计汇总,各二级学院部将学生集中测评结果报教务处存档。
2.随堂测评
听课者在听课结束后,向听课班级学生发放测评表(可全班发或发放部分学生),主要是了解学生对本次课教学情况的意见,作为同行和督导评价的依据之一。
(二)同行测评(20%)
根据学院评教评学制度,各二级学院部应组织教师积极开展同行间的听课评课活动。每位教师的课都必须有5人次以上听课评课,且听课成员须涵盖高级、中级和初级职称教师,各二级学院部应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听课结束后,每位听课教师应认真填写《岳阳现代服务职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测评表(同行用)》,对被听课教师教学情况进行测评,并将测评表及时交二级学院部,同时,必须与被听课教师面对面交流和探讨。
(三)教学督导测评(20%)
教学督导测评由二级学院部教学质量测评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及每学期的教学工作安排进行。二级学院部教学质量测评小组听课后依照测评指标体系,认真填写《岳阳现代服务职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测评表(同行用)》,对被听课教师教学情况进行测评,并将测评表及时交系部,同时,必须与被听课教师面对面交流和探讨。
五、测评结果应用
(一)结果计算
1.等级百分比的统计
教学测评采用A、B、C、D、E五个等级制,分别对应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在教学质量测评全部结束后,二级学院部教学质量测评小组组织专人分别统计学生测评、同行测评和督导测评的等级百分比。学生测评A等百分比=学生评价A等人数÷参评学生总人数×100%,其他等级百分比以此类推。
同行测评 A等百分比=同行评价A等人数÷参评同行总人数×100%,其他等级百分比以此类推。督导测评A等百分比=督导评价A等人数÷参评督导总人数×100%,其他等级百分比以此类推。
2.赋分标准
A等95分、B等85分、C等75分、D等65分、E等55分。
3.总评分计算
教学质量测评总分=学生测评总分×60%+同行测评总分×20%+督导测评总分×20%。
学生测评总分=95×A等百分比+85×B等百分比+75×C等百分比+65×D等百分比+55×E等百分比。
同行测评总分=95×A等百分比+85×B等百分比+75×C等百分比+65×D等百分比+55×E等百分比。
督导测评总分=95×A等百分比+85×B等百分比+75×C等百分比+65×D等百分比+55×E等百分比。
4.计算结果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一位小数。
(二)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部要严格按照测评要求,认真组织本部门的测评,应召开动员会,指派工作认真,责任心强,作风正派的人员负责教学质量测评工作。
2.对教师的测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禁夸大或偏离,对违反测评纪律营私舞弊的行为和责任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3.对原始测评资料应严格保密并妥善保管。
4.教学质量学生测评时,相关任课教师应回避,以确保测评结果客观公正。
5.对于严重失实的测评,经学校教学质量测评领导小组研究,可取消测评结果,重新组织测评。
(三)争议解决
如被评教师对测评结果有异议,可在得到正式通知后5天内,填写《岳阳现代服务职业学院教学质量测评复评申请表》,向所在二级学院部提出复评申请(机关兼课教师可向课程所属二级学院部提出复评申请),经批准后,由二级学院部教学质量测评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评。
(四)结果应用
1.教学质量测评结果由各二级学院部通过适当方式反馈给每位参评教师。对测评结果优秀者提出表扬;对测评结果较差者,提出整改要求。
2.教学质量测评是教学评价的重要手段,按照《岳阳现代服务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教学质量测评作为教学评价的重要内容,其结果纳入教师教学工作量化考核中。教师教学质量测评项目的赋分标准,根据教师年度是否承担教考分离课程分两种情况:承担者在“教学评价”条目10分中占5分,未承担者占10分。
3.教学质量测评结果将作为外聘教师是否续聘的主要依据。
4.教学质量测评分低于总分值60%的教师,其年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结果降一个等次。学院给予一年整改,整改期内,由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部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质量跟踪督查,整改期满后,对于测评仍达不到教学质量测评总分值60%的教师,学院将实行高职低聘或另行安排非教学工作岗位或解聘。